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破落户的飘零子弟
  • 05
  • De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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刚才在围脖上看见某人写了一条

“古语云,物以类聚,人以群分。也就是说,一类人是王兆山、余秋雨、周黎明;另一类人是杨佳、邓玉娇、唐福珍。”

百度了一下唐福珍

唐福珍,女,成都金牛区天回乡金华村人。2009年11月13日,成都市金牛区城管执法局对一处“违章建筑”进行强拆,为了抗拒暴力拆迁保护自家三层楼房,在楼顶天台自焚。2009年11月29日晚11时许,因救治无效,医院宣布唐福珍死亡。

 

 

刚扫完简介眼泪差点没绷住

在公司差不多呆了36小时了

体力透支

情绪有点颠簸

 

麻痹啊!这他娘的还是在吃人啊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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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Comments

  1. 疯子 :

    强拆问题的集中爆发期

    看不下去了我要接着扯(点我)

    baboon Reply:

    集中个毛,每年几千起

    看不下去了我要接着扯(点我)

    疯子 Reply:

    @baboon, 媒体爆发……

    看不下去了我要接着扯(点我)

  2. 圣诞鲜花 :

    哦,原来这就是唐福珍。

    看不下去了我要接着扯(点我)

看毕,沉思良久,挥键疾鼠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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